律师档案
邱金香主任
邱金香主任律师
吉林 通化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邱金香主任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15 15:03)    点击:429

公司变更哺乳期女职工岗位需要征得同意吗?

  根据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本人同意,不得因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、辞退女职工,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。

 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如果调整岗位未征得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同意,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,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邱金香主任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邱金香主任律师,邱金香主任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邱金香主任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0435566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邱金香主任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通化律师 | 通化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邱金香主任律师主页,您是第31644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