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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不同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3-24 15:35)    点击:305

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性质有什么不同?

缔约过失责任具有法定性,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,不是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,并且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也是法律规定,即赔偿损失,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。而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,这是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,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形式,约定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数额、计算办法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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