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人单位招工应注意什么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1-28 11:45) 点击:232 |
用人单位招工应注意什么?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七条、第八条、第十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。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,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、工作地点、工作条件、职业危害、安全生产状况、劳动报酬,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基本情况;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,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。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 基于以上规定,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的一段时间内,既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也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,那么这种用人单位就已经存在了违法行为。劳动者在这样的用人单位工作,其权利无法得到保护,有随时被解除劳动关系且得不到应有的工资及补偿的情况存在。因此,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,一定要特别注意以上几点,是否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给办理社会保险。如果没有,那么劳动者应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在这样的公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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